后来沈敬开着一辆二手凌志,把我带到了老城区的深处。
眼前的大院,其实有点旧。
就连客厅的沙发,都是红木的。
我看了看一身朴素的沈敬,忽然觉得这个买不起真皮沙发的包租公,好像也不怎么有钱。
不过好在房间非常干净,我来回巡逻了三圈,都没看见一丝小强的胡须。
于是沈敬就这么成了我的房东。
饭桌上他向我坦白。
「那串钥匙,其实是朋友的房子,托我帮他收租而已。
「而这套老宅,其实也是他借给我住的。
「所以租给你呢,我也多赚一份房租。」
沈敬笑得像只狡黠的大狐狸。
眼神在我脸上锁定,似乎很期待看见失望的表情。
结果我不以为意地拍了拍他肩膀。
「懂,出来混的,都不容易。」
然后低头风卷残云,把他做的白切鸡吃了个一干二净。
沈敬虽然没什么钱。
但做饭是真好吃啊!
鸡肉爽口弹牙,甚至带着微微的甜。
对得起南城人喜欢说的「鸡有鸡味」四个字。
这是不是就是传说的……走地鸡?
等我把一桌的菜扫荡干净,抬头就撞上沈敬的视线。
他单手撑着下巴,好整以暇地看着我。
大狐狸眯眼笑笑。
「盛嘉宝,你胃口也太好了。
「我在想你的房租,是不是有一点收少了。」
啊,提钱那就伤感情了。
尤其我不确定,他说的是「有一点」,还是「有亿点」。
现在的我,口袋里可没什么钱。
我连忙靠近沈敬,笑得谄媚。
「那还不是你做的菜太好吃了。
「而且像你这样有披萨心肠……啊不有菩萨心肠的好人,一定会体谅我的对不对?」
话音落下,我才意识到自己离沈敬有些太近了。
他的睫毛好长啊。
鼻子高挺到很适合滑滑梯。
嘴唇红润饱满,好像很好亲……
男生忽然脸红了,别过了脸。
「咳……我就随口一说而已。」
小说《粤圈太子爷是厨子,不是佛子》 第4章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