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。
我这还没来得及开心多久,在我的伤势痊愈后,那个暴君……他就又又又又召我侍寝了!
我的内心几乎是奔溃的。
救命……
为什么又要召我侍寝?!!
我又一次抱着视死如归的心,踏进了圣兴殿。
可这次,情况大大出乎我的意料。
暴君这次把我喊来圣兴殿,似乎并不是打算睡我,而是喊我来陪他吃饭。
只是,暴君会这么好,特意把我喊来圣兴殿吃饭?
看着满满一桌的佳肴,我脑袋顿时闪过一个可怕的猜测——暴君这是打算喂饱我,再睡我?睡完我,再干掉我?
这个可怕的猜想,令我双腿发软,眼眶中早已蓄满了对生活充满留恋的热泪。
暴君最烦女人哭,他厉声说道:「不许哭。」
暴君果然是暴君,威慑力杠杠的,被他这么一呵斥,我硬生生将眼泪全憋了回去,弱弱说道:「是。」
缔烨命令道:「过来坐下,陪朕用膳。」
暴君的吩咐,我岂敢Sayno,乖乖坐下,默默扒饭。
本着对生活的热爱,我,一个来自现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,不求大富大贵,只想在缔烨的后宫好好苟着。
可惜,暴君要亡我。
我不知道我今晚这顿饭是不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餐,但是,我全程是抱着最后一餐的心态吃的。反正都要死了,还装什么淑女啊,于是,我大口大口吃肉,大口大口吃饭,早死晚死都得死,那就干脆做个饱死鬼。
用餐结束后,缔烨把我喊去内殿,然后,他再次对我下达命令:「把衣服脱掉。」
不是吧,吃饱就干,要不要这么猴急啊……
见我无动于衷,暴君的忍耐度已经达到了极限:「爱妃想要朕亲自动手?」
「……」我沉默了三秒以后,积压在心底的情绪彻底爆发了,我扑通一声跪下,抱住暴君的大腿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他:「陛下!臣妾还年轻,臣妾只想当个快乐的干饭少女,所以您能不能不宠幸臣妾啊!」我的潜台词是,你别来霍霍我,我还不想死。
闻言,暴君眉头微微皱起:「谁说朕今晚要宠幸你?」
原来。
暴君要我脱衣服,其实是他想要看看我的伤口恢复的怎样。
嗐,早说嘛。
让我白白担惊受怕。
我的腹部留下了一条七厘米左右的疤痕,暴君看着这条伤疤,似是被我当初那「英勇救驾」的行为感动到了,他用指腹轻轻抚摸着我的伤疤:「爱妃,谢谢你。」
我瞬间化身拍马屁小能手:「不用谢!不用谢!陛下!您就是臣妾的天!您就是臣妾的地!臣妾能救您,是臣妾十辈子修来的福气!」
面对我这番慷慨激昂的马屁言论,暴君表示很受用,他凝视着我,眸光中难得泛起一丝柔情:「爱妃,有你也是朕的福气。」
在这微妙的气氛下,说着说着,暴君就对着我的唇吻了下来。
妈妈咪呀。
暴君吻我!
面对此情此景,我敢动么?
我不敢。
暴君比我高很多,我这副身体的原主人的身高约是一米六五,而暴君足足比我高了一个头,看样子他的身高有一米九。
一个一米六五的小女生和一个一米九的暴君接吻,这个场景,在漫画里,是特别让人心动的一幕。
可是,当这个场景发生在我身上时,我满身心都是抗拒的,因为被暴君宠幸过的妃子,无一能活,谁知道暴君吻着吻着,会不会想和我做更进一步的事情啊?
事实证明。
我的猜想是正确的。
暴君的确是想和我做些更进一步的事情。
他吻完我以后,直接将我打横抱起,走向床榻所处的方向。
说好的今晚不宠幸我呢……
男人的嘴!
骗人的鬼!
**着床的那一瞬间,我就连自己死后葬在哪里都想好了,我不想被暴君宠幸,我只想苟命啊,可就算我此刻全身心有多么抗拒,但我也不敢推开暴君,只能默默忍受着暴君的「暴行」。
嗐……
清白没了。
一番云雨过后,我们的暴君熟睡过去了,只剩下我这个饱受摧残的小可怜,裹着被子,坐在床上,等待着死亡的降临。
我如今这副身体的原主人,乃是狄金国某位沈姓富商的女儿,名曰沈卿卿。
暴君登基前,还是太子的他,是一个人设爱好者,把自己装的一副爱民如子,贤明仁厚的模样,而登基后的他,真实面目暴露无疑,曾派出十几批官员前往民间,大肆选秀。
原主就是受害者之一。
因为长得漂亮,难逃一劫,被选中入宫为妃。
由于暴君暴戾,被他看上,被他宠幸,必死无疑,所以,后宫的嫔妃们,一直无心争宠,只爱聊八卦。
平日里,我总会听见这些爱聊八卦的后宫嫔妃们说起,哪位妃子被暴君宠幸后没有回来,哪位妃子被太监们从圣兴殿里抬着尸体送去宫外的乱葬岗埋了。
那会,我总会在心底默默告诉自己:咱是守法公民,不信谣!不传谣!
可是。
今夜。
被暴君宠幸后的我,内心慌的一批。
因为我知道嫔妃们说的都是事实,那句不信谣不传谣,只是我自己拿来安慰自己的。
就在我寻思着,天亮以后,我这位被缔烨宠幸过的女人,将会被缔烨以什么理由赐死时,熟睡中的缔烨醒了,他坐起身,双臂就跟两条锁链一样,紧紧缠在我腰间:「卿卿,天都快亮了,怎么还在坐着发呆?」
我不敢告诉他,我睡不着是因为我在思考着天亮以后,他会以什么理由赐死我,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说道:「回陛下,臣妾坐着发呆,是因为肚子饿了,饿得睡不着。」
得知我饿了,缔烨立马冲着殿外喊道:「张大福,传膳。」
张大福是伺候缔烨的总管太监的名字。
没过一会。
张大福就带着一群端着膳食的宫女入内。
随后,缔烨看着满满一桌的膳食,满意地点了点头:「卿卿,用膳吧。」
我原本以为之前的那一顿,会是我此生的最后一餐,但是,此刻,我看着桌上的佳肴,默默叹了一口气:原来,这才是最后一餐。
奇迹。
奇迹!
我活成了一个奇迹!
我被暴君宠幸后,他居然没有下令干掉我。
并且。
缔烨不仅没有杀我,他还给我升位份。
我,沈卿卿,从一个七品的才人,一跃成了二品贵妃。
我成了狄金国后宫史上,第一个被暴君宠幸后还能活着的女人,所以我才说,我活成了一个奇迹。
正当我暗自高兴自己受宠幸后,还好好活着,没被暴君整死时……
我偏偏自己作死!
而我作死这事,得从一道名为「米酒鸡」的菜肴说起。
我当才人时,御膳房做啥菜,我就得吃啥菜,由于位卑言轻,很多事情,轮不到自己做主。可我现在是贵妃,缔烨又没有立皇后,整个皇宫,他是老大的话,那我就是老二,身份那可是杠杠的,所以,现在不是御膳房做啥,我吃啥,而是,我想吃什么,御膳房就得给我煮什么。
于是。
我这位「暴发户」贵妃,在某天用午膳时,一口气让御膳房给我煮了很多道,穿越前我妈经常给我做的家常菜。
而这些家常菜中,就有一道我最爱吃的米酒鸡。
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,原主体质特殊,一点酒都碰不得。
一碰就醉。
我刚吃了两块米酒鸡,就开始脸红,头晕,一秒进入醉酒状态,再然后,我就醉倒在床,不省人事。
隔天一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