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我。从小棠玺就表现出了聪资,他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,看过的书可以倒背如流。我很高兴也觉得格外欣慰,因为他是我的夫君。我每天都会去给他买或者去借各种书籍,好似他学到了就是我学到了。我最喜欢他看书时认真的样子了,微风将他白色的衣衫吹得鼓动,他一眨不眨地看着书,我则坐在他的身旁撑着下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。越看心里越喜欢,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,只觉得心脏在那一刻化成了一汪泉水。我的视线落到他拿书的手上,冷色的肌肤与书本形成鲜明的对比,骨节分明的十指让我忍不住地吞咽口水。我想做很多事情,我想和他牵手,和他拥抱。但我又觉得这样不好,当我将我心里的想法告诉给我的小伙伴时,她们说,这很正常,他是我的夫君,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。这句话如同让我吃了一颗定心丸。他是我的夫君,我怕什么!于是这天在棠玺看书时,我试探地伸手他没有拒绝后,我深深地吐出一口气,将手指覆盖在了他的手背上。这次棠玺有了反应,他缓缓地侧过头看向我。他面无表情地将手抽回,一字一顿:“我不喜欢这样。”说心里没有失落是假的,我却只能扬起笑容厚着脸皮问:“那你喜欢什么?”棠玺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,而是反问我:“你想一辈子都待在这里,在这里虚无地度过此生?”“我觉得这里挺好的。”夺目地阳光从缝隙照进来落在他的侧脸上,让我看不清他的神情。“可我不想。”“那你想去哪里,我可以陪你一起。”我急切地开口。但棠玺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,他重新投入书中。风将他的发丝吹得飞舞,我感觉到了他的决心,隐隐觉得他会离我而去。我惶恐不安,又无计可施。10惶恐不安带来的后果,是我越发地黏着他。几乎是到了寸步不离的地步。棠玺不喜欢我围着他转,虽然他从未说出口,但是从我每次我靠近他时,他紧皱的眉头以及紧抿在一起的嘴角,我感受到了。我不想让他讨厌我,可是我又不想离开他。于是我将所有的爱意都注入进了饭菜和糕点里,希望他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