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呢?她想了想,还是挖坑埋了最省事。饭馆后面就是大片的荒山和荒地,哪里平时没人会去,是最好的藏尸之地。想到这里,女人不再犹豫,连忙把男人的尸体分开装进那三个黑色塑料袋里。外面很黑,偶尔有电光,现在是暴雨夜,几乎没有人会出来,正好给她掩埋尸体做了掩护。女人打开后门,朝四周扫视了一圈,提着其中一个黑色塑料袋走到雨里,沿着那条烂泥路往后山走去。山路很滑,她提着袋子走得很慢。分了三次才把男人的尸体转移到了后山一个很不起眼的土沟里。挖坑,填埋,踩平。她几乎是一鼓作气做完这些的。等处理完这些,已经是后半夜了。她累得精疲力尽,可是大脑却极度兴奋,完全无法入睡。真疯狂啊!女人从没有想到,自己有一天会跟杀人犯扯上关系。以前上学的时候,她还幻想以后可以嫁一个有钱的男人,从此衣食无忧。谁知道最后嫁了这么一个狗男人,不仅没赚到钱,还经常拿自己出气......当年父母并不赞同这段关系,是她自己坚持才有了现在这个结果,真是太讽刺了。她的思绪像杨絮一样漫无目的的飘荡,脑海里出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事。就在这时,她又开始想起先前拾掇男人尸体的时候,发现的那个异常—为什么他的肠子会不见了?真是太奇怪了。到底是哪里疏忽了......难道先前分尸的时候,这个屋里还有第二个人?可怕,太可怕了!想到这里,她身体骤然冒出了一阵冷汗。等汗消了,她又打消了这个猜测。卫生间很小,根本藏不下第二个人。即便那个人当时真的藏在屋里某个地方,为什么那个人只拿走男人的肠子?而且最关键的是,那人拿走肠子做什么?做证据吗?女人疲倦的搓了搓脸,虽然洗了好几遍,可她还是能闻到指甲缝里的血腥味。跟鸡和鱼的血不同,人的血有一种独特的气味,这种气味令闻过的人很难忘记。就在这时,窗户忽然传来几声猫叫,把女人的思绪拉回了现实。女人很快想到,这几天接连下了几天暴雨,会不会是山里的野猫进屋觅食,把男人的从肠子叼走了呢?平日里就有很多野猫在周围打转,因为食物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