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,我的案台上放了厚厚一沓辞呈。
呵,幼稚!
真以为天界离了他们不行?
堂堂天帝跑了都不要紧,何况你们?
批准!批准!批准!
所有自愿舍弃仙骨,下凡为人的我统统批准。
放你们自由恋爱去。
正所谓旧的不去,新的不来。
修真界千千万万的仙修,你们的机会来啦!
我批得正开心呢,碧华忽然拦住了我:「娘娘,这是司法天神,他若走了,一时还真找不到替代人选。」
司法天神既要熟悉天条,刚正不阿,又要法力高强,最起码能压得住绝大部分仙家。
这的确不好找,但我留着这个只会跟风的恋爱脑又有何用?
批准!
叫他们领着批准书去诛仙台排队剔仙骨。
以后想怎么恋爱怎么恋爱,我绝不干涉。
但是,既然还想领天界的俸禄,享受神仙的权位和福利,就得给我尽忠职守,好好干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