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人物控制在5人之内,情节控制在1—3个之内,这样才可能写好。如果你发现自己需要写进作品的人物,大大超过了这个范围,那么就不可能用这样少的字数来包容了。一部小说中,假如有7个,甚至10来个人物出现,字数很可能需要8000—15000。情节也至少要有五六个以上,甚至更多。因为小说里出现任何一个人物,你都要有交代的,都必须给他提供必要的活动舞台,也就是需要给他设计一些情节。我们没有理由让小说中,随便出现一个人物,可又莫名其妙就消失了。因为小说是反映生活的,生活中可以有各种陌生人,他们并不会走进你的生活,凡是可以走进你生活的人,都不可能突然不见了。曾经在编辑文稿时,发现过这样的情况,你看着看着发现前面一个经常出现的人物,在后面突然没有了。这是很不合理的,小说人物出场和退场都需要有交代,就像舞台人物一样,上台了总要再下台,你总不能让他在舞台上凭空消失吧?当然,还是回到前面一点上,假如你感觉自己无法驾驭这么多人物,也设计不出怎么多情节,请在思考框架的时候就压缩吧,免得自己写到一半写不出来了。附带说一句,喜欢写中长篇小说的朋友,请注意给你自己的作品足够的人物和情节。否则,你一定会写成一部某个人的传记,那不是小说,小说是不需要大量记述性文字的。那叫故事,或者算叙事散文,绝不是小说。小说的重要特征是,小说的人物在作者设计的情节中,自行展开自己的各种活动,是活生生的而不是通过第三方角度去说出来的。我们再来举一个例子,我有一部自己很喜欢的短篇小说,也是被江山定位“绝品”的小说《晚秋》。这部小说我已经发表在简书,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看一下。这是一篇字数为7500字左右的短篇小说,小说有活动的,只有3个半人加一盏路灯,另外还有四五个过场人物。半个是指晚秋的丈夫,国民党军官肖罗河。因为他的出现大部分是用第三方记述的手段,不能算真正有活动的人物。过场人物是为了交代晚秋与肖罗河关系时出现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