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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到修真世界后,我沉迷修炼金钱道,还收养了三个娃。在我即将升天成为天下首富时。我的三个娃长大了,也……黑化了。从前三个人吵着说:“谁也不能抢走姐姐!”现在,每个娃都想杀了我?1我是个喜欢钱的人。喜欢赚钱,更喜欢花钱,尤其是把钱攒到一定程度以后豪掷千金,那种感觉比什么都来得痛快,所以我勤勤恳恳工作认认真真赚钱,然后—穿越了。胎穿,上辈子积攒的家底一日之间如云烟消散,我在心底对老天爷破口大骂清空了全部了脏话储备以后,决心这辈子继续好好赚钱。所以在这个修真世界,我前两百年的人生除了赚钱就是修炼,绝无其他的心思。在宗门,我勤勤恳恳修炼,在人间,我披着马甲到处投资开店,只要是能赚钱的行当都要掺一脚。终于我赚够了钱,痛快地躺在金山银山上,修为也只差半步便可飞升,只是这半步难于登天,我努力了许久也不见突破的动静,索性决定今后摆烂,做个人间逍遥客。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独自走在山林小道上,月色如洗,石板路蛩音声声,天地之间仿佛唯我一人,自由得很,也痛快得很。我取下腰间的酒囊痛饮,虽然愉快,但独饮还是有稍许寂寞,想到此处,我随意捏了个诀,就从旁边的草丛里拎出一个带着刀的少年来。这么多年来想要杀我的人很多,最近却尤其多,我眯着眼打量了一下这名少年,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,身量还没长开。他手里那把刀锈迹斑斑,用它杀人,还没捅下去估计就断成了两节。“小子,叫什么?”我喝了口酒。他在我的法诀束缚下奋力挣扎:“放开我!”“你想杀我,还要我放开你,怎么,我就看起来那么像个傻子?”我用绣着金线的鞋尖踢了踢他,“快说,不然我就把你扒光了涂满蜂蜜吊在这,请飞禽走兽吃顿好的。”他打了个寒颤,看起来要哭不哭,末了才小声嗫嚅了一句:“丹哥……还是只小鹤儿。”丹哥,鹤的别称,有诗云“丹哥时引舞,来去跨云鸞。”我蹲到他身边,居高临下地看着:“多大了?就出来杀人?”“十六。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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