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那晚捡了一次尸体,李晓宁这辈子可能会过的非常的平淡,但恰恰就是那么一次阴差阳错,让他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当李晓宁拎着简单的行李来到滨海市市委大院门口的时候,他的脑海中还在回想着那一晚,那一具“艳尸”。
“干什么的?”
市委大院门口站岗的武警战士拦住了李晓宁,语气生硬地说道,“找人办事还是上访?”
难道来这儿的陌生人,除了这两件事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好做了吗?
李晓宁嘴角露出一丝浅浅的嘲弄,不慌不忙放下手中的行李箱,从档案袋中掏出一张纸,不卑不亢地说道:“我是来报到的。”
那名武警战士略带几分疑惑地接过那张纸,看了一下,发现是一张派遣证,脸色顿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,笑着说道:“原来是市委办公厅新来的干部啊!快请进,快请进!”
滨海市是国家计划单列市、副省级城市,所有的建制,比照省级低配,所以市里所有的机构,比照省部级建制,市委有办公厅,市政府也有办公厅,而不是一般城市的办公室。
低配或者高配,是官场的特色,比如直辖市虽然是市,却是正部级,甚至是高配的正部级,比一般的省部级还要高。计划单列市和京管市,就属于部级低配,实际是副部级。
当然,换个角度看,你也可以认为是厅级高配。
李晓宁微微一笑,迈步走进了大门,同时心中也再次感慨了一番:自己只是一个今天刚刚来报道的见习干部,却让门口那位身着军装的武警战士前倨后恭,那名武警现在是对自己这个人恭敬吗?
显然不是,他是对自己这个身份所代表的或是将来可能会具备的权力恭敬,也许恭敬这个词都未必准确,敬畏可能更贴切一些。
这也就难怪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要做公仆了。
其实按照李晓宁最开始的意愿,他并没有选择要从政,他在大四的时候便已经早早找好了工作,是一家待遇很好的国企。
他之所以能够出现在这儿,完全是开头所说的阴差阳错的结果。这事儿还得从李晓宁和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分手那一天说起。
那一天,李晓宁的心情很不好。
和女朋友分手后,天气已经黑了,李晓宁因为心情不好,便也没有坐车,而是选择步行回学校,正是这一个选择,让他的人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。
回学校的路上有一个公园,公园旁边就是一条河,因为公园靠近河边的路不是大路,平时人流就不多,路灯也坏了一大半,所以到了晚上,愈发显得阴气森森的,胆小的人都不敢走。
李晓宁因为刚刚失恋,心情郁闷之下,反而是哪儿昏暗往哪儿走,便走到了这条小路上来。
就在李晓宁走到一半的时候,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,像是人的笑声,但是又听不大清楚。
李晓宁因为失恋,反而并不感到害怕,倒是升起了一瞧究竟的想法。
刚刚越过厚厚的灌木丛,李晓宁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。
灌木丛后面是五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,都染着黄毛,一看就不是善茬,此时他们五个有的站着,有着蹲着,但是注意力都放在地上。
李晓宁接着朝地上看去,才发现那儿躺着一个女人,那女人身着米色职业套装,旁边的草地上还扔着一个最新款的LV手袋。一股浓重的酒气,熏得他不由地连连皱眉,原来这个女人是喝多了,醉倒在这儿了。
打小受的教育,让李晓宁向来对醉酒的女人没有多大的好感,他有心就此离开,可是看了看渐渐深下来的夜色,再看看她周围围着的那五个大小伙子,以及她那已经被脱掉鞋子露出穿着长筒袜的小脚的情景,李晓宁便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李晓宁虽然心情不好,但是心肠却依然是好的,怎么放任这五个小子犯下这种兽行呢?
于是他走了上去。
李晓宁走了上去,并没有说话。
但是那五个小伙子已经明白了他是要多管闲事,便有一个头发长长的,直垂到嘴角的家伙冲他发话了:“哥们儿,这没你的事,你什么也没看到,赶紧走吧。我们也不为难你。”
李晓宁不是一个怕事的人,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个惹事的人,如果是平时碰到这种事情,他可能真的会就此走开,因为他长这么大,还没正儿八经地打过架呢。
对面的五个小伙子明显没想到李晓宁会这么大胆,因为他毕竟只有一个人,而他们却有五个人,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,这儿又一般没有旁人经过,真打起来,理论上应该是李晓宁躺下的。
但是,那一天,李晓宁失恋了;那一天,他心情很不好;那一天,他很想痛痛快快地打一架。
所以,李晓宁不但没走,还笑着反问了一句“如果我想难为你们呢?”
“嘿?你活腻了是不?赶紧滚,别在这碍事。”一个黄毛张口便骂。
“就是,别找不痛快。”另一个黄毛随声附和道。
说着话,他们就要冲上来收拾李晓宁。
“磊哥,别忙。这小子我见过。”另一个黄毛突然说道。
李晓宁正憋着劲想打一架呢,听到这句,也愣住了,因为他从小到大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,妈妈跟前的乖儿子,从来也没有跟这些混混有过生活上的交集啊,这小子怎么会见过他呢?难不成他眼花了?
前面的那个被叫做磊哥的显然是这群小流氓的大哥,闻言问道:“你见过他,在哪儿见过他?”
“在威哥的场子里。”
他说的威哥,指的便是这座城市最大的混混,经营着夜总会、洗浴中心和地下赌场,不计其数。
李晓宁确实去过他的场子地下赌场。
“这小子在威哥的场子里赢了二百五十万。”那个黄毛继续补充道。
“二百五十万?”叫做磊哥的混混吓了一跳,“那威哥就这么让他走了?”
“对,威哥没让我们动手。”
听到这儿,李晓宁就知道这几个混混肯定不会跟他善了了,一开始他们还只是怪他坏他们好事,现在他们有了更进一步的动机——劫财。
李晓宁其实很理解他们的想法,深更半夜的,也没人会来这,劫了他的财,杀了他的人,拴块大石头往河里一扔,神不知,鬼不觉,然后还能好好的享用地上的那位美人。
现在的小孩就是这么狂妄,办事一点也不考虑后果。
说话间,几个小子就朝李晓宁逼近过来。
李晓宁心里确实有点儿犯嘀咕,毕竟以一敌五,胜面极小。但是他没打过架,不代表不会打架。
他父亲有个拜把子兄弟,是形意拳的嫡系传人。他从五岁跟他习武,整整练了十三年,直到上了大学,离开家乡才稍微松懈一点儿。
武术界有句话,太极不出门,形意杀死人,王家卫的《一代宗师》里面也有一句话,叫做形意拳霸道,形意拳霸道到什么地步,他在那一天之前根本没有了解,但是那一天,他把自己也震惊到了。
三个混混率先呈品字形包抄过来,也不说话,抬手就打,李晓宁心中也没多想,纯凭着十多年的苦练形成的意识,侧身闪过最前面那人的拳头,顺势擒住他的手腕,借着力道一拧,那小子就惨呼一声跪了下来。李晓宁膝盖接着一顶,那小子顿时满脸开花,倒了下去。
快速地格挡住其他二人攻势的同时,李晓宁又是一记侧踹踢出,左边那小子应声飞出,在地上打起滚来,估计是肋骨断了。
这一下,剩下的几个小子全傻眼了,估计这个时候,如果有一群小姑娘在,也会一副花痴状地叫道:“流川、流川、酷毙了。”
但是这儿没有花痴小姑娘,李晓宁也不是流川枫,他只是一个刚刚失恋的大学生。
剩下的三个混混没有再冲上来,而是选择了逃跑,这是小混混平时吆五喝六地吓唬吓唬小孩子行,真要打起来,其实也是稀松平常。
地上的两位见同伴跑了,也是连滚带爬地逃掉了。
现场,只剩下李晓宁跟地上一动不动的女人。
李晓宁本来打算就此离开的,但是见那女人一直不动,犹豫了一下,还是低下身来,轻轻地推了推她,可是那女人只是轻微地晃了晃身体,并没有太大的反应。
李晓宁又拿过女人的手袋,试图从里面找出手机,以方便和她的家人或朋友联系,可是手袋中除了银行卡、钥匙、几张现钞和一些女性常用品以外,偏偏就是没有手机,想来是女人酒醉之后不知道扔哪儿去了。
倒是从身份证上知道这个女人叫做唐薇。
李晓宁又轻轻推了推女人的身体,问道,“你住在什么地方?我送你回去!”
唐薇明显醉的非常厉害,对李晓宁的问话充耳不闻,嘴中只是发出轻轻的**,直到李晓宁无奈之下抓住她的胳膊使劲摇晃起来,唐薇才稍微清醒一点,含混不清地说道:“凯撒庄园”
凯撒庄园李晓宁还是听说过的,这是一处高档别墅小区,看来这个女人是个有钱人,他的眉头不由地又皱了皱。
虽然夜色之中,看不大清楚唐薇的长相,但是也绝对是一位盘子靓、条子顺的主儿,像这种年轻漂亮又有钱的女人,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,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,总之是个二,李晓宁可不想犯二沾惹上什么麻烦。
可是唐薇在说出了自己的住处之后,脑袋一耷拉,又没什么反应了。
李晓宁只好一手捡起女人的手袋,一手试图扶起她,但是唐薇已经醉成一滩泥了,大家也都知道,喝醉酒了人是特别的重,李晓宁努力了两下,居然愣是没把她扶起来。
无奈之下,李晓宁只好先将手袋放下,然后双手穿过唐薇的腋下去把她抱起来,但是这个动作就无可避免地要触碰到唐薇了。
虽然已经二十二岁了,但是李晓宁此前只谈过一次恋爱,便是刚刚分手的卢晓梅。
二人一起上的小学、中学和高中,又一起上的大学,是真正的青梅竹马,只不过卢晓梅并不在燕京大学,她考取的是传媒大学,也就是在高考结束之后,二人才正式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正是因为上了大学,二人才真正确立关系,又不在同一所学校,所以虽同处一座城市,仍是等于谈的异地恋,二人见面的机会并不多。
卢晓梅自小便是十里八村出名的小美人,上了大学之后,学会了打扮,更是出落的越发水灵了,每次看到她,李晓宁也会生出想要把她拿下的冲动,不过每次当李晓宁想要亲近的时候,卢晓梅却总是寻找各种借口来推脱。
说出来其实挺丢人的,直到现在李晓宁也仅仅和女人有过拥抱和牵手的经历,哪里有过现在这种感觉?
他下意识地将手又松了开来,女人扑通一声又摔倒在草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