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七岁的礼物》主角为彭乐方清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,没有之一!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,情节环环相扣,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,喜欢每个角色。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
十七岁的礼物(主角彭乐方清):作者文笔精湛,故事情节丰富,人物性格饱满,是一部难得的好书,值得推荐。喜欢全本资源的朋友,欢迎阅读十七岁的礼物全文。 在十七岁生日那天,警察忽然找到我家里,说我是被爸妈买回家的。我的亲生父母是有钱人,很有钱很有钱的那种。我刚给爸妈做完饭,端上桌爸爸就在那里骂:「彭乐,你一天到晚就会做这几个菜,你学习有什么用,多费点心在
在十七岁生日那天,警察忽然找到我家里,说我是被爸妈买回家的。
我的亲生父母是有钱人,很有钱很有钱的那种。
我刚给爸妈做完饭,端上桌爸爸就在那里骂:「彭乐,你一天到晚就会做这几个菜,你学习有什么用,多费点心在家伺候你爹妈吧!」
我习以为常地自己盛了饭,夹了一筷子番茄炒蛋送进嘴里。
按照惯例,妈妈又开始说:「当初要不是我和你爸把你从街边捡回家,你早死了!还偏偏是个女娃,赔钱货!」
我并不说话,这些难听的话从小听到大早就习惯了。况且今天我有事情求他们。
「妈,我想买本书,要三十块。」
没人回答,耳边只有咀嚼吞咽的声音。
我刚想再开口,就有筷子戳到我的额头上。
「我和你说了多少次?没钱供你上大学,你高中毕了业就打工赚钱、嫁人!你的嫁妆还要给你弟买房呢!」
「我和你爸四十度都在外头干活,你倒好,还处处要钱!」
我深呼吸了一口,继续扒饭。
再说只会换来更重的辱骂。
吃完饭,我洗完了盘子,还好每次都没什么剩菜,不然我还要从黑漆漆的楼梯走下去,走很远的路去倒垃圾。
做完这些,我还要帮爸妈做从工厂带回来的手工活。一个三分钱。
翻开作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半。
好在我速度一向快,基本能在十二点前睡觉。
我躺在一张有年份的木板床上,并不软,只有一层薄薄的床垫,电风扇的声响有些吵,隔壁传来了爸妈此起彼伏的鼾声。
昏暗中,我再次看向贴在墙上的 A 大字样,它庄严又伟大,就像是一个美梦。
我一定要去那里,即便打工、贷款。
这也许是我唯一无法妥协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