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对不起,我不爱你》这本书反复看了几遍,后面一度想放弃,但情节还是吸引了我,作者少林和尚文笔很不错。故事内容给人大气有不失柔情,以感情为主线。
名字是《对不起,我不爱你》的小说是作家少林和尚的作品,讲述主角孙鹤年的精彩故事,小说内容章节生动充实,故事情节曲折动人,推荐各位读者大大阅读!下面是这本小说的简介: 对不起,我不爱你孙鹤年章节试读半夜时分,手机突然响起。我迷迷糊糊地抬手去接,对面传来了沙哑又诡异的声音:郭晓月,你以为你能躲到什么时候?我吓得一个激灵,赶忙挂了电话。怎么了亲爱的?温之旭话里带着困意,半
对不起,我不爱你孙鹤年章节试读
半夜时分,手机突然响起。
我迷迷糊糊地抬手去接,对面传来了沙哑又诡异的声音:郭晓月,你以为你能躲到什么时候?
我吓得一个激灵,赶忙挂了电话。
怎么了亲爱的?温之旭话里带着困意,半眯着眼睛,凑过来摸了摸我的头。
他没听到我的回答,重复:怎么了姐姐?
是他……我的声音发着抖。
谁?温之旭这才睁开眼,眼中尽是迷茫。
孙鹤年。
温之旭愣了愣,亲亲我的脸颊:亲爱的,你是不是做噩梦了呀?
那就是他的声音,我不可能听错!我整个人都发着抖。
温之旭捧起我的脸,温声道:他死了。姐姐,他早就死了。别害怕,好吗?
他将我抱进怀里轻轻地哄:别怕,不论发生什么,我都会保护你的……
三年前,孙鹤年死了。
作为他的妻子,我不仅没有流一滴眼泪,反倒长舒了口气。
大专毕业那年,我刚满20岁,便嫁给了孙鹤年。
之所以嫁给他,既不是因为爱情,也不是因为他的长相,而是因为钱。
孙鹤年是个乡镇企业家,生意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。
我毕业那年,他带着员工到我们学校招聘,于是我便和他有了一面之缘。
自此,他以各种借口,出现在我面前,后来我才明白,他是看上我了。
他向我父母承诺,只要他们答应我和他的婚事,就给40万彩礼。
于是父母便替我答应了他的求婚,收下了那40万。
我根本想不到,自己就这么被卖给了一个连好感都谈不上的男人。
我哭着求父母把钱还回去,可他们说,钱已经拿去付了弟弟房子的首付。
而他们后面的话,我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。
我走投无路,只能半夜带了身份证和并不多的存款,打算出逃。
却不想正撞上了晚归的弟弟,他一嗓子喊来父母,将我关进了自己的房间。
后来,孙鹤年听说了此事,特意找到我家。
他和我道歉,说他知道他做得过分了,但却是真的喜欢我。
他说,他不敢说他对我的喜欢有几分,但至少不会为了区区四十万而放弃我。
这句话,狠狠地戳到了我的软肋。
他又说,他会对我好,至少会比我父母对我好,不会再让我受尽委屈。
我动摇了。
其实我早便受够了父母的重男轻女,如果能就此摆脱这样的环境,过上新的生活,或许也不是坏事。
他看着我犹豫的样子,说出了那句让我至今难忘的话。
他说:给我半年的时间,如果经过半年的相处,仍无法让你对我的印象有丝毫改观,我放弃。那四十万算是我送给自己心上人的礼物,不需要还。
按照我当时的处境,我除了答应,还能如何?
后来的那半年,孙鹤年对我展开了疯狂的追求。
我想开家服装店,他张罗着选址、办理营业执照的事;
我在家里住着受气,他便帮我在外面租了房子;
他时不时送我礼物,带我出去玩,为我下厨,为我过生日……
我从未谈过恋爱,在他这般的疯狂追求之下,我妥协了,渐渐喜欢上了他。
但现在想想,我之所以会被他打动,不过是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里,从没有尝过被爱的滋味罢了。
半年之期很快过去,我们顺理成章地结了婚。
然而婚后,他竟像是变了一个人,开始对我呼来喝去,夜夜晚归,回来时还总是酒气熏天。
一次,他进门时在和人打电话,那头明显是个女人。
我不过是问了一句,他便一把将我从十几级楼梯上推了下去,导致我腿部骨折。
那是我第一次动离婚的念头
可他清醒过来,便声泪俱下地忏悔,求我原谅,日夜不离的照顾我。
我又心软了。
但后来,他却并未改过,甚至变本加厉,沉醉dubo,欠下了巨额债务。
最后下定决心和他离/婚,是我在坐月子时,发现他出轨了。
然而,官司开庭前,他找到我,发了狂一般,拿着刀抵着我的脖子说,我若是敢离,他就杀了我,杀了我们那三个月大的女儿,杀了所有帮过我的亲戚朋友。
我被吓破了胆,只能放弃。
就在我以为自己终身都要和女儿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时,他出了意外。
雨夜,他开车在盘山公路上行驶过弯道时,车子打滑,撞断护栏,冲下了山崖。
被人发现时,他已经血肉模糊,面目全非了。
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觉得,老天爷是长了眼睛的。
孙鹤年死后,他公司的资产被他父母拿去抵了他欠的债。
自此,我的生活,总算是能见些光亮了。
然而我没想到的时,孙鹤年刚死没多久,父母就急着让我改嫁,只想再收一次彩礼钱。
而孙鹤年的父母也不是省油的灯,他们听说了这事,找到我父母,说我生是孙家的人,死是孙家的鬼,他们二老没了儿子,以后还要靠我养老送终。
不过,孙家人这么一闹,我改嫁的事暂时便搁置了,对我来说,倒也是好事。
今年,女儿小汤圆已有三岁大了,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龄。
我卖了服装店,想借此机会,摆脱乌烟瘴气的旧环境,带女儿换个城市生活。
表妹江漫漫听说我有这个打算,很替我高兴,请我去她所在的城市,好有个照应。
虽然之前就因为各种事,麻烦过表妹很多次,心里很过意不去,但若真要我独自一人带着汤圆在陌生的城市生活,我多少还是没那个勇气。
于是心怀感激地接受了她的提议。
刚到这里的时候,一切都不习惯,好在表妹和表妹夫都很热心,各方面能帮的都帮了,我也总算是在这座城市站住了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