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时与魔》是作者初大佬筝所做的一本爱情小说,小说中的男女主角是时妤时妤,讲述了... 时妤是娘给我起的名字,爹姓王,娘姓张。我大概和隔壁的那谁有点关系。打小我就知道这件事,因为别人骗小孩都是一套话术——你呀是垃圾桶里捡的。搁我这就成了:隔壁磨豆腐的送来的。那我大概和我爹娘没啥血缘关系了。
时妤是娘给我起的名字,爹姓王,娘姓张。
我大概和隔壁的那谁有点关系。
打小我就知道这件事,因为别人骗小孩都是一套话术——你呀是垃圾桶里捡的。
搁我这就成了:隔壁磨豆腐的送来的。
那我大概和我爹娘没啥血缘关系了。
毕竟隔壁磨豆腐的傻大个是真会去翻垃圾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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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,这是我三岁以前的事儿。
三岁开始,我就成了方圆百米内最聪明的崽。
可惜村头那家也生了个崽,不然方圆百里我也不是不能吹。
冰雪聪明、活泼可爱、机灵乖巧……跟我有点绝缘。
不过好养是真的,因为村子里不好养的崽没一个能撑到我的四岁。
一开始爹娘觉得我是个命硬的,还挺高兴,但自从村头那家挂了白布以后,我就不太能充当大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了。
大家叫我“绝户”。
不为别的,就凭我落户后的几年里,村子里的崽不是早夭就是流产。
“你怎么还不死?”
这大概是村里人对我最亲切的问候了。
每到此时,最疑惑的人其实是我自己。
大家都没了,咋还没轮到我呢?
——
村子偏,从城里来的人倒不算少,各个都是年轻漂亮的大姐姐,就是不太爱说话,也不怎么出门。
长辈的说,她们城里人不惜得开口。
但是这些姐姐对我很好,只是她们陪我的时间太短了,我没记住哪怕一个。
这是我的童年。
到了14岁,我已经算是半个大人了,能跟得上村里大爷的话题了。
最主要的是,他们终于发现,“绝户”这事儿跟我没啥关系了。
我最后一个认识的大姐姐,她不一样,她会说话。
或者说,她有舌头。
但是时间太久了,我早就不记得她是个什么模样。
至于为什么是最后一个……
算了,反正村子里以后都不会再来人了。
至于原因——当然是村里“朴实”的村民们,全都被我送去极乐之地过好日子了。
我可真是人美心也善。
从那天开始,我就一个人生活了。现在仔细想想,算不算圆了小时候那个方圆百里最聪明的梦想呢?
我很喜欢红色,它在每个人的体内都有。
火热而又奔涌,那股力量感从切进去的地方喷向高空,体现地淋漓尽致!
我把贯穿整个村子的河流都上了色!
终于,河流的颜色不再由天空的倒影操控,都变成了我喜欢的颜色。
比起独奏,我更爱听甜美的合唱。
姐姐们唱的可好听了,大家都是第一次在夜里欢歌。
每有一曲演奏,就会有一处“篝火”亮起。
她们欢唱着送葬,步入同样美丽的火焰。
这是我的“人”生。
我坚信这样一句话:美妙的都是短暂的。
热爱巧合,所以逻辑学在我这只有一半。
如此,我的短暂“人”生大抵是美妙的。
我叫时妤,很高兴认识你。
……
(这里是水字数环节,谁让它不到1000字就不让发的,简短的介绍啊喂。
总之,请多多关照——蠢作者)
小说《时与魔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