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云许甲方》文风独树一帜!作品受数万人追捧,主要讲述了穆特崔珍琪崔志言宜的情感故事,喜欢这本的绝对不容错过!简介: 那是在墨尔本留学的第二年,我在路上捡了个男人。准确地说,是被迫「捡」的。黑暗中,我看不清他受了什么伤,只能感觉到冷硬的枪筒顶在我的腰间。闪电劈过天空,在他眼中印下更加锐利的冷光。「Shut up and
那是在墨尔本留学的第二年,我在路上捡了个男人。
准确地说,是被迫「捡」的。
黑暗中,我看不清他受了什么伤,只能感觉到冷硬的枪筒顶在我的腰间。
闪电劈过天空,在他眼中印下更加锐利的冷光。
「Shut up and take me to a safe place, now!」(别说话,带我去安全的地方)
我定定地看着他,没有动作。
他不知道,在这样的暴雨天出来,我本来就是求死的。
但我还是带他回了我的住处。
并不是腰间的枪吓住了我,而是在闪电闪过时,一瞬间照亮的,对方的脸。
真是绝无仅有的异国尤物。
这是我唯一的想法。
东游西逛这么久,顶级的帅哥我也是见过的。
可像他这样极其富有攻击性的野***,我却是第一次见。
越危险,也越迷人。
反正都要死了,上天送给我的美色,我为什么不能享受?
他很警觉,我拿绷带给他包扎时,能感受到他下面紧绷的肌肉,像一只敏捷的豹,随时准备暴起伤人。
麦色的腹肌,块块分明。
我把手贴上去时,他几乎是一瞬间就睁开了眼。
像狼群中的头狼,发出凶光。
只是他还需要我的帮助,所以暂时原谅了我的冒犯行为。
「包扎好了……」
说了一半,我才想到他听不懂中文。
我的口语很差,磕磕巴巴蹦了几个词后,他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:
「说中文。」
他竟然也听得懂中文?
来不及琢磨那么多,我继续说道:
「包扎好了,但是伤药不够下次换药的,我明天出去买。」
他微微颔首,手上的枪却没有收回去:
「明天出去不要声张。」
说着,他还饱含威慑力地往前抵了抵。
第二天买药的时候,我越想越火大。
明明是我救了他,到头来还是要被他恶声恶气地威胁。
那时我正处于被第三次抛弃的最低谷期,怒从心头起加上见色起意,让***了这辈子最丧心病狂的一件事——
我把这个极具危险性的男人关了起来。
我想驯服一只野兽。
我现在难以想象为什么我当时会有那么大的胆子,只能解释为肾上腺素狂飙的加持。
以至于我把迷药和伤药混在一起,又给他涂在伤口时,我连手都没有抖一下。
要不然,凭借他的敏锐,我当时就会被掐断脖子。
也许他也没有想到,一个路边偶遇的普普通通的留学生,竟然能胆大到把他锁起来。
所以在他三个小时后醒来时,看到手上锁链的第一眼,他说的是:
「谁派你来的?」
并且他用了整整一周时间,才接受我真的没有受任何人指使、单纯丧心病狂见色起意这件事。
他没想到,自己劈风斩浪,什么心机手段、魑魅魍魉没见过,结果最后在逼仄贫穷的小巷子,竟然会被一个小姑娘给劫了色。
说出去都是彻底没脸混的程度。
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叫什么,只是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,看到染血的名片带「Mu」的字母。
于是,我就称他为「穆」。
他倒也没有反对过。
没错,我不仅把他关了起来,还给他换了衣服,趁机上下其手。
说实话,在把他关起来的第二天,我就后悔了。
肾上腺素倒是飙完了,给我留了一堆烂摊子。
谁都有不想活的时候,然后就会发疯。
现在发完疯了,清醒了,覆水难收了。
我只能硬着头皮将错就错。
现在放他走,他肯定会弄死我;之后他逃走,肯定也会弄死我。
既然怎样都是死,那不如先占点便宜。
毕竟,***下死做鬼也风流嘛。
自从知道我不是对手派来的杀手之后,他的态度就变得非常微妙。
前几天,他都是阴恻恻地提醒我,等他出去要把我抽筋剥皮等一万种死法。
被我用一根黄瓜堵住嘴后,肉眼可见地更要暴起杀人了。
但知道我是纯好色后,每次我给他换衣服,他就靠在那里,眯着眼睛,随着我的动作,目光逡巡。
仿佛是大型的食肉动物,正评估自己即将捕食的猎物。
我不满意他的目光,掀开他的背心一通乱揉。
我要让他知道,现在我才是他这副身体的主人。
结果他的腿一动,我就以一种非常狼狈的姿态跌在了他的身上。
我炸毛,朝着他的脖子就是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