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大春的叫做《金莲祸》,这本的作者是泡芙老丝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,内容主要讲述: 大哥出生那晚,雷雨交加。身穿青色长衫的蒙面道士敲开了我家的门,神秘兮兮道:“这儿子,能保你家千秋万代。”爹娘祖上就穷,到了他们这,也穷了半辈子。一听道士这话,连忙将他请进屋里说话,道士却拒绝了。“我与你
大哥出生那晚,雷雨交加。
身穿青色长衫的蒙面道士敲开了我家的门,神秘兮兮道:“这儿子,能保你家千秋万代。”
爹娘祖上就穷,到了他们这,也穷了半辈子。
一听道士这话,连忙将他请进屋里说话,道士却拒绝了。
“我与你家有缘,多余的话不便多说。”
道士临走前,凑到爹娘耳边说了句话,使他们大惊失色。
自那以后,刚满足月的大哥,便被裹起了小脚。
自古以来,裹小脚的从来只有女孩。
作为男孩中的异类,大哥的童年十分不幸,经常遭人嘲笑。
大哥十岁时,同村的孩子跟在大哥身后,朝着大哥扔石头,砸破了他的投。
我慌慌张张赶过去时,只发现地上一摊血迹,大哥头上的伤口却不大。
“大春果然是个怪物,啧啧,不男不女,怪物。”
“就是,他是异类,跟我们不一样,我们不跟大春玩。”
我赶走出言不逊的孩子,见大哥抱头蹲在地上,瑟瑟发抖。
大哥见我来了,哭成泪人,说:“为什么我会尿血,为什么?我是不是快死了?”
我手足无措,也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爹娘闻讯赶来,他们骂骂咧咧,揪着我的耳朵,将我拖回了家。
“死丫头!让你护着你大哥,你干什么去了?”
“大春要是有什么闪失,我打不死你!”
阿娘拿起簸箕,在我身上打了好几下,是阿爹喊停,她才恨恨停手。
“光打她有什么用?你忘了我们捡她回来是为什么了?大春如今这样,该是她报答我们的时候了。”阿爹坐在炕席,猛吸了口旱烟。
烟圈模糊了阿爹的脸,只露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盯着我。
盯得我头皮发麻。
那时我年纪还小,只能无助地缩在角落,听不懂爹娘话里的意思。
只是听懂那一句“我是他们捡来的”。
所以每当我和大哥待遇不同时,我也会这么安慰自己。
当晚,我被爹娘按着。
他们用长长的银***破我的手指,取血滴在大哥的脚上。
“爹,娘,饶了我啊,疼,我好疼……”
尽管我求饶,爹娘仍然不肯放过我。
大哥的脚很小,足足用了十层布料缠绕,一层又一层,将大哥的脚畸形地束缚着。
正是长身体的年纪,可爸妈却用这样残酷的方法抑制大哥的发育,让大哥痛不欲生。
而我的血能滋养大哥的脚,压制他的痛苦。
于是爹娘日日取我两滴指尖血,就这样持续到了大哥十八岁。
眼见大哥就要成年了,爹娘兴奋不已,时常在嘴里念叨着:“成了,成了,就快成了。”
原来,这十几年来,爹娘所做的一切都来源于我们村的一种习俗。
小说《金莲祸》 第一章 试读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