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大春的叫做《金莲祸》,这本的作者是泡芙老丝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,内容主要讲述: 村里人都说,用龙凤胎的血肉可以养出太岁。龙凤胎,龙为阳,凤为阴。为阳者三寸金莲,为阴者以血滋养。如此一来,待阳者成年时,金莲之处必出太岁,价值连城,得来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,而太岁煲汤更是能返老还童,长命
村里人都说,用龙凤胎的血肉可以养出太岁。
龙凤胎,龙为阳,凤为阴。
为阳者三寸金莲,为阴者以血滋养。
如此一来,待阳者成年时,金莲之处必出太岁,价值连城,得来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,而太岁煲汤更是能返老还童,长命百岁。
在我们村,若有哪户人家生了龙凤胎,那是要敲锣打鼓持续三天,挨家挨户轮流去龙凤胎家祝贺,并献上贺礼。
长久以来,为了养太岁,村里丧命的人越来越多。
俗话说,能生是好,但能养大才是好福气。
这些年,家家户户不惜一切代价让家里的女人怀孕,各种偏方取之不尽。
偏方吃多了,顺利生下来的孩子却越来越少。
偶尔有那么几家成功诞下了龙凤胎,却又活不过幼年,便双双死去。
到了我这一辈,我和大哥是村子里仅剩的、活下来的龙凤胎。
我在井边挑水,周围排队洗衣服的大妈投来羡慕的眼光,说:“还是老张家有福气,能生能养,大春还有几天就十八了,老张家的富贵要来咯。”
“就是就是,财宝,等你富裕了,可别忘了我们呦。”
***笑两声,将打好的水提上来,踉踉跄跄朝家里走。
路过村口的大黑狗,他正耷拉着脑袋,饭碗里早就空空如也。
我叹了口气,放下水桶,解开自己手指上的绷带,大黑狗舔舐了两口。
说起来我的命,其实还不如这条狗。
爹娘坚称我和大哥是双胞胎,用我的指尖血滋养大哥。
他们一直坚信,这样可以养出太岁。
“死丫头,让你挑个水磨磨唧唧,耽误大春泡脚,你有几条命能赔!”
“还不赶紧拎进来!”
阿娘的骂声落入耳中,我认命地加快了脚步,对此早已司空见惯,习以为常。
大哥要日日泡脚,还要取我的血。
爹娘不给我吃饱饭,还让我砍柴挑水。
长期营养不良让我面黄肌瘦,骨瘦如柴,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。
爹正站在墙边数日历,算着:“还有七天大春就成年了,最后几个步骤必须马上张罗起来。”
阿娘瞪了我一眼,让我去给大哥洗脚。
自从大哥开始用我的指尖血养脚,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,若不是有阿娘的命令,我是不敢靠近大哥的。
我端着热水进来,大哥的房间昏暗,没有窗户,常年不见阳光,却香气逼人。
不是花香,是一种一闻便上瘾的肉香。
“大哥,泡脚了。”
我唯唯诺诺放下水盆,招呼了一声,大哥整个人缩在被子里,只有一双脚慢吞吞伸出来。
解下紧紧缠绕的布料,露出一双三寸金莲。
不同于一般被折了骨头,难看又难闻的小脚,大哥的这双脚精致小巧,皮肤细腻如凝脂,在这昏暗的环境内,还隐隐泛着透亮的光泽。
能把男人的脚养成这样,除了平日里的精心护理,还得多亏了我的指尖血。
我小心翼翼将大哥的脚放入水盆,心里纳闷,三寸金莲能长出太岁,我是不相信的。
更何况我与大哥不是双胞胎,我的血对他来说理应没用才是,不知为何爹娘执意坚持。
正思索着,突然水盆被打翻,热水喷了我一脸。
小说《金莲祸》 第二章 试读结束。